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署九项行动 推进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
按照2019年云南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省总河长会议提出的“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云南的每条河流都变成一道靓丽风景线”要求,2019年6月,云南省委书记、省总河长陈豪签发了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印发了《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切实做好涉及林草有关工作,2020年1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全省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结合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实际,《行动计划》提出,以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中河流、湖泊和库塘湿地的第一层面山为重点,在53个湖泊、六大水系的120条河流、259个水库、120个纳入《云南省水利风景区发展规划》的水利风景区、29处重要湿地、210个涉河湖库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在《行动方案》范围的基础上,《行动计划》还增加了29处重要湿地和210个涉河湖库自然保护地。
根据美丽河湖建设的要求,针对全省有的地方依然存在陡坡耕作,水土流失和石漠化较为严重,主要公路沿线景观较为破碎杂乱,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亟待加强,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功能有待提升等问题,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依托现有林草重点生态工程,部署了退耕还林、草原保护修复、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美丽公路建设、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抚育、涉河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等九项行动,分别提出了2020年和到2023年的行动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三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打造湖滨带与汇水区景观,充分发挥三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美化环境、净化水质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林草贡献。
《行动计划》要求,全省各级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将实施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林业草原重点工作相结合,加强上下协调联动和部门间的沟通协商,争取各方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统筹好林草重点工程项目和投入,优先安排和落实到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计划实施的区域和范围。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各个项目措施的执行落实和指导督促,确保美丽河湖建设林业和草原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王盛弘)